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措施》)的通知(湘政办发〔2024〕20号)。为加快推动《政策措施》的宣传贯彻与落地落实,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
2021年,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。2023年底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将低空经济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。2024年3月,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,凸显了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。低空经济将空域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,有望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,为经济社会发展蓄积新动能。
我省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低空经济的条件。一是全域低空改革为低空经济发展创造先发条件。圆满完成了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任务,取得12项“全国第一”的改革成果,形成了低空改革“湖南模式”。动态管理、灵活转换的空域管理模式,提高了空域利用率;长沙飞行服务站协同运行管理系统,简化了飞行审批流程,提高了飞行效率;建成可覆盖全省的低空监视网为通航安全飞行保驾护航。二是传统制造业优势为低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拥有全国唯一的中小航空发动机研发基地,形成了株洲航空城等一批航空科研生产园区和通航产业园区,集聚了南方航空工业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。2023年航空制造业产值595亿元,同比增长10.2%。三是基础设施为低空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全省10个运输机场已具备保障通航飞行的基础条件,已建成4个A类跑道型通用机场和14个B类通用机场。军方已核准60余个通用机场场址,正在开展前期工作。规划7000余个临时起降点,构建了应急、医疗等航空救援体系。
二、起草情况
一是深入开展调研论证。组织省内各通航企业召开座谈会,广泛听取了市场主体关于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诉求和意见建议。组织省直相关部门赴深圳、合肥、四川、重庆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,对相关低空经济支持政策进行充分借鉴。
二是持续推进起草工作。研究、梳理相关部门及通航企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,借鉴已出台相关政策省份的宝贵经验。省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组织讨论修改,针对相关重点问题、拟确立主要支持方向、具体条目等多个方面,进行反复研究梳理。
三是多次广泛征求意见。先后两次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意见,我们在对调研论证、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、逐条研究、充分吸纳的基础上,进行多轮修改。
四是省政府会议审议。4月1日,迎春常务副省长组织专题会研究讨论《政策措施》。4月2日,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审议《政策措施》,并报省司法厅审查。5月23日,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原则通过《政策措施》,并提出修改意见。我们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吸纳意见后,报请省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。
三、总体考虑
按照“鼓励飞、促制造、适度建”的原则,整合省内既有政策,充分借鉴省外相关政策。通过飞行补贴,降低传统通航运营成本,鼓励企业提高飞行量;通过航线补贴,积极发展城市无人机配送、无人机运输等新兴物流方式,积极拓展城际飞行、空中通勤、联程接驳等城市通勤新模式;通过发放低空消费券、补贴执照培训、支持举办赛事等,刺激航空消费市场,发展低空旅游,航空体育等场景,聚焦全域场景示范,拓展多领域应用;通过加大对传统通航研发制造、eVTOL、无人机等航空器适的支持力度,推动发展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;通过完善低空监视网、适度建设通用机场,夯实低空经济发展基础设施;通过扩大公共服务和应用范围、强化金融支持和人才支撑等支持举措,强化低空产业发展要素保障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政策措施》共12条措施,主要包括四个方面:
第一至三条,重点支持开展低空飞行和拓展应用场景。内容包括针对不同类型航空器分别给予不同类型的运营资金补贴,支持发展壮大执照培训、低空旅游、航空运动、航空赛事应用场景等,鼓励提高飞行小时和飞行量。
第四至七条,重点支持研发制造。内容包括支持航空制造企业加快推进整机制造、产品升级。大力招引低空经济先进制造类企业、头部企业,以及eVTOL和大、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、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新质生产力产业链来湘发展。
第八条、九条,重点支持低空监视系统和通用机场建设。内容包括加密低空监视站点、支持新型航空器起降场地和通用机场建设,完善低空监视网和通用机场网络。
第十至十二条,主要为支撑保障措施。内容包括扩大公共服务和生产应用、强化金融支持、汇聚专业人才从多个方面提高产业发展要素支撑力度。